根据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、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苏医保发〔2025〕36号)文件要求,设立“肺容积检查费”等68项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同步停用现行96项价格项目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5号到2025年10月31号,公示一周后执行,具体标准详见表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