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部分试行期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》宿医保发〔2025〕,我院对部分试行期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号到2025年7月31号,公示一周后执行,具体标准详见附件表格。
附件1: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
附件2: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